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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公示栏

序号

收费项目

计量单位

收费标准

批准机关及文号

供水价格

1

居民生活用水

第一级水价2.60元/吨,用水量216吨/户•年(含216吨)

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、水务局、财政局“镇发改通〔2017〕63号”、“镇发改价通﹝2019﹞1号”

第二级水价3.90元/吨,用水量217-288/吨户•年(含288吨)

第三级水价7.80元/吨,用水量超过288吨/户•年

2

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

3.20元

3

非居民生活用水

3.90元,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,超定额20%以下(含20%)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.5倍计收,超定额20%-50%(含50%)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3倍计收,超定额50%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5倍计收。

4

特种行业用水

13.00元

污水处理费

1

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

0.90元

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《关于调整镇宁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公告》

2

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

1.20元

3

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

1.20元

滞纳金


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

贵州省物价局、贵州省建设厅、贵州省水利厅《关于重新印发〈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

“一户一表”安装费

1

DN15普通水表

740.00元

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“镇发改通〔2020〕33号”

2

DN15智能

远传水表

1040.00元

3

DN20普通水表

770.00元

4

DN20智能

远传水表

1080.00元